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加快推進全國文化中心建設,提升文化軟實力,充分發揮文化消費在推動首都科學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現就促進文化消費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考察北京工作時的重要講話精神,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為動力,大力促進文化產業健康發展,著力加強文化消費供給,不斷豐富文化消費業態,發揮文化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努力培育文化消費理念,積極引領健康向上的文化消費方向,使文化消費成為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載體,更好地發揮全國文化中心的示范作用,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貢獻力量。
(二)基本原則
——市場主導,政府推動。充分發揮市場在文化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促進推動作用,引入競爭機制,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促進供需對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增強文化消費內生動力。
——需求引領,創新驅動。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多層次文化消費需求為切入點,引導樹立健康向上的文化消費觀念,推動文化內容、經營機制、消費模式創新,有效釋放文化消費潛力。
——融合發展,產業聯動。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裝備制造業、消費品工業、建筑業、信息業、旅游業、農業和體育產業融合發展,促進相關產業轉型升級,拓展文化消費新空間。
——資源共享,輻射帶動。立足全國文化中心的城市戰略定位,堅持繁榮本市文化消費與示范引領全國文化消費相結合,共享文化資源,深化合作交流,提升首都文化市場的輻射力、影響力。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文化產品和服務更加豐富,文化消費市場體系更加健全,文化消費環境更加完善;全市文化消費總量、人均文化消費支出和消費滿意度均實現大幅提升,文化消費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文化消費對全市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到8%以上,成為本市新的經濟增長點。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文化消費供給
在市文化改革和發展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優化文化產品供給結構,打造各具特色的原創文化精品,積極匯聚世界文化藝術精品,為消費者提供更好更多的文化消費選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消費補貼等途徑,引導和支持文化企業提供更多文化產品和服務,發展適應消費者購買能力的業務。創新文化成果轉化模式,提供更有針對性的專業服務和中介服務,推動文化創作、成果轉化、產業經營一體化運作。加快推進文化資源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重點扶持一批優質文化企業,提供綜合性、多樣化的文化產品和服務。支持文化設施運營單位與文化創作、服務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提供“一站式”文化服務。(責任單位:市文資辦、市文化局、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文物局)
(二)培育文化消費理念
充分利用電視、互聯網、報刊、雜志等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宣傳活動,營造良好的文化消費氛圍,引導消費者樹立科學、合理、健康的文化消費理念。支持圖書出版、影視、演藝、動漫等文化企業開展文化消費進社區、進機關、進校園、進企業、進鄉村等活動,滿足消費者多樣化、多層次的文化消費需求。支持文化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廣泛開展書法、繪畫、創意作品競賽,舉辦科普、欣賞、體驗、閱讀等活動,引導消費者養成健康有益的業余文化愛好和消費習慣。(責任單位:市文資辦、市文化局、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教委、市農委、首都文明辦、市科委)
(三)引導文化消費行為
建設覆蓋全市的文化消費信息資源共享服務平臺,編制北京文化消費指南,充分利用戶外宣傳屏幕、文化廣場、社區宣傳欄等途徑,加大對文化消費的宣傳力度。鼓勵文化企業拓展電子商務營銷模式,利用微博、微信、移動互聯網等方式,向消費者及時提供最新文化消費信息。繼續辦好北京惠民文化消費季,將其打造成為彰顯首都文化魅力、釋放文化產業活力、促進文化消費的集中展示和宣傳推介平臺。發揮北京文化惠民卡的作用,加強文化消費市場引導、商戶聯合營銷、綜合信息服務、行業監測分析等多種功能建設,實現企業有效銷售和消費者有效消費。(責任單位:市文資辦、市文化局、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統計局、市商務委)
(四)豐富文化消費業態
深入推動文化消費與信息消費融合,加快推進文化產品和服務生產、傳播、消費的數字化、網絡化進程,拓展新媒體文化消費。大力推進“智慧家庭”建設,加強通訊設備制造、網絡運營、內容服務單位間的互動合作,實現聯動融合發展。充分挖掘中華民族傳統節日的文化內涵,支持舉辦特色主題活動,豐富人民群眾節假日文化消費選擇,釋放消費潛力。實施文化消費品牌引領戰略,繼續舉辦好中國北京國際文化創意產業博覽會、北京國際音樂節、北京國際電影節、北京國際圖書節、北京國際設計周、北京圖書博覽會等重大活動,打造一批主題鮮明的文化消費活動品牌。(責任單位:市文資辦、市文化局、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旅游委、市科委、市貿促會)
(五)拓展文化消費空間
引導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賓館飯店、體育設施等引入特色文化資源,打造一批商業服務與休閑文化高度融合的綜合消費場所。推進有條件的文化資源向旅游產品轉化,支持旅游景區增設文化消費項目,開辟特色文化旅游新路線。結合調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支持城市功能拓展區、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發展區大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拓展文化消費新空間。提高農業領域的文化創意和設計水平,引入創意種植、科普教育、情景體驗、家庭農藝等消費項目,以文化消費助推農業發展。推進京津冀文化消費市場一體化建設,支持企業通過新設、收購、合作等方式進行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資源整合。建設文化產品和服務進出口交易平臺,搭建國際營銷網絡,推動文化企業、產品和服務走向世界。(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文化局、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文資辦、市商務委、市旅游委、市科委、市農委、市農業局、市體育局、市貿促會)
三、扶持政策
(一)優化文化消費發展環境
在市文化改革和發展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完善文化市場準入機制,制定負面清單,減少行政審批事項,精簡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進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加快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進程,以改革釋放企業活力,增強市場競爭力。支持同類文化企業和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建立文化消費服務聯盟,搭建文化消費服務平臺。加強文化領域核心人才、專門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國際化人才的培養和扶持力度,為文化產業健康發展提供人力資源保障。(責任單位:市文資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文化局、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文物局、市商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
(二)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建立健全加強文化產品供給與促進文化消費并重的政府扶持機制,創新財政資金支持方式和途徑,建立適度競爭、消費掛鉤、擇優扶持的新機制,由直接補貼文化經營單位向補貼居民文化消費轉變;提高對北京文化惠民卡加盟商戶的扶持和績效獎勵水平,通過以獎代補,激發、提升文化企業的服務質量和惠民力度。按照《國務院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0號)、《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意見》(國發〔2014〕1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和進一步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兩個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14〕15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市相關財稅扶持政策實施細則。(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商務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文資辦)
(三)加強文化消費金融服務
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演出院線、動漫游戲、藝術品互聯網交易等領域的支付結算系統,拓展文化旅游、教育培訓、體育健身等方面消費信貸業務,提供靈活多樣的金融服務,促進個人信用消費。鼓勵第三方支付機構發揮貼近市場的優勢,開發移動支付系統,提升文化消費便利水平。探索開展藝術品資產托管,支持文化企業進行信用融資。推動互聯網金融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鼓勵文化類電子商務平臺發揮技術、信息、資金優勢,為文化消費提供服務。加大扶持力度,將更多優秀文化創意項目納入北京文化惠民卡體系。(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文化局、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文物局、市文資辦、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
(四)強化文化消費權益保護
加快推進文化消費領域產品、服務標準化體系建設,發揮標準化對建設安全可信消費環境的支撐作用。加強知識產權運用與保護,完善有利于創意和設計發展的產權制度。完善文化產權市場建設,活躍文化產權交易,促進文化產品及相關知識產權的合理有序流通。(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知識產權局、市旅游委、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質監局)
(五)積極支持文化消費項目建設
建立健全社會資本參與機制,改進和完善政府投入方式,多渠道、多層次加大對文化消費項目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對于社會資本投資新建(含配建)文化消費項目配套基礎設施,根據項目規模和功能,可申請政府固定資產投資補貼。對于產業基礎好、消費氛圍濃、經營活力強的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或特色街區,以及提質增效升級、功能優化調整的文化消費項目,其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可申請政府固定資產投資補貼。支持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的單位利用存量房產、原有土地興辦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在符合城鄉規劃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連續經營一年以上,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按劃撥方式辦理用地手續;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國土局、市文資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在市文化改革和發展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文化消費引導促進機制,加強頂層設計、統籌協調和督促落實。(責任單位:市文資辦)
(二)完善統計監測
加強文化消費統計,實現各有關部門數據資源的整合與共享,充分利用宏觀經濟與社會發展基礎數據庫平臺,深入開展文化消費和文化市場的統計監測,準確掌握本市文化消費規模和結構的變化。組織開展文化消費調查,加強對文化消費主要領域發展特征、趨勢的分析研究,為進一步促進文化消費提供決策依據。(責任單位:市統計局、市文資辦)
(三)加強市場監管
推進文化消費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創新監管方式,完善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和“掃黃打非”工作機制,提高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依法嚴厲打擊文化侵權行為,懲處盜版、非法出版、非法營銷等行為,維護公平交易、誠實守信的文化市場秩序。(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文化執法總隊、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知識產權局)
(四)健全考核評價
建立健全以市場為導向的文化產品與服務評價指標體系,把市場認可度作為評價和支持文化消費項目的重要依據,優化政策激勵方式。建立由第三方實施的消費者評價和反饋機制,推動文化惠民項目與消費者需求有效對接。(責任單位:市文資辦)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文化消費的意見
源自:首都文化產業協會作者:佚名發布時間:2020-01-06 12:16
為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加快推進全國文化中心建設,提升文化軟實力,充分發揮文化消費在推動首都科學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現就促進文化消費提出以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