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9年度
豐臺區科技創新孵化專項資金支持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豐臺區關于促進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的支持辦法(試行)》(豐政辦發〔2016〕20 號)(以下簡稱“支持辦法”)的要求,豐臺區科信局現開展2019年度豐臺區科技創新孵化專項資金的申報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支持種類及申報條件
詳見《2019年度豐臺區科技創新孵化專項資金(科技企業孵化器類)申報指南》(附件4)及《2019年度豐臺區科技創新孵化專項資金(眾創空間類)申報指南》(附件5);
二、 申報程序:
(一) 北京市豐臺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在豐臺區政府網站及微信公眾號等官方渠道發布申報通知;
(二) 申報單位按照通知要求向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提交相應的申報材料和文件,申請材料需齊全、規范、有效,并提交申報資料真實性聲明;
(三) 區科信局根據申報項目情況,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核和費用審計、核驗,并組織專家評審以及實地考察;
(四) 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提出“擬補貼、獎勵單位名單及資金安排意見”,報區科信局進行審批程序;
(五) 經審議通過的擬支持名單在豐臺區政府網站及微信公眾號等官方渠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六)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項目,安排資金撥付事宜,并報區發展改革委統籌備案。
三、 提交材料要求:
(一)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如未三證合一,需提供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二)運營實體在豐臺區內的房屋產權證或租房協議復印件;
(三)區級 “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認定批復復印件;
(四)根據所申請享受的補貼、獎勵類別,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五)申請“豐臺區科技創新孵化專項資金”承諾書(附件3);
(六) 申請相應種類資金支持,在《2019年度豐臺區科技創新孵化專項資金(科技企業孵化器類)申報指南》(附件4)或《2019年度豐臺區科技創新孵化專項資金(眾創空間類)申報指南》(附件5)中要求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經企業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和騎縫章,并提供原件進行審核。所有申報材料一律使用A4紙張,并編排目錄及頁碼,不同類型的附件材料之間用彩頁隔開,并在彩頁上注明是哪一類附件。同相關附件合并膠裝成冊,根據要求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并在申報材料加蓋騎縫章;同時報送電子版發送至guokehuoju@gk-hj.cn及kwcxjj@126.com。
四、申報材料受理:
(一)受理起止時間:2019年07月22日-07月26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申報材料恕不接受),上午9:30-下午17:00。
(二)材料受理地址:北京市豐臺北大街甲13號豐臺區科技館2層,202室(樓梯口對面)
(三)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胡波:17301399998;馬維芳:17326935496。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報單位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后,將取消申報單位區級孵化專項資金且3年內不再予以認定,如已獲準立項將作撤銷立項處理并通報。
(二)受理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三)為促進審核公開、公平、公正,審核結果(擬支持企業名單)等信息通過北京市豐臺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在豐臺區政府網站及微信公眾號等官方渠道發布通知通告欄予以公開,請各申報人及申報單位關注相關信息。
(四)豐臺區科信局將委托第三方服務商機構對申報成功機構進行財務專家入戶審核財務材料,請積極配合。
(五)同一法人主體同時舉辦兩個及兩個以上孵化機構的,只能選擇一個機構申報孵化專項資金。
(六)申報材料一次性提交,提交后不得修改、更換、補充。
附件:
1、《豐臺區關于促進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的支持辦法(試行)》;
2、2019年度《豐臺區關于促進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的支持辦法》實施細則;
3、《申請“豐臺區科技創新孵化專項資金”承諾書》;
4、 2019年度豐臺區科技創新孵化專項資金(科技企業孵化器類)申報指南
5、 2019年度豐臺區科技創新孵化專項資金(眾創空間類)申報指南
豐臺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
2019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