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政府、街道(地區)辦事處,各委、辦、局,區屬各單位:
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海淀區關于支持企業上市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
海淀區關于支持企業上市發展的若干措施
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支持企業上市發展的意見》(京政辦發〔2018〕21號)有關要求,為全面落實《關于加快推進中關村科學城建設的若干措施》(見京海發〔2018〕1號),加快推進一批科技型企業上市,在重點行業、關鍵領域形成百億級、千億級的領軍企業、龍頭企業,推動本區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打造上市(掛牌)企業“海淀板塊”,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啟動實施“龍門計劃”
設立100億元規模的“龍門基金”,由全國社保基金、北京市引導基金、中關村并購母基金等共同出資,主要投資于信息技術、高端制造、生物科技等產業的擬上市企業以及處于快速成長期的高科技企業(含新三板、四板掛牌企業)。依托促進企業上市服務機構聯盟,集合市場化資源,設立企業IPO加速器,支持引導擬上市企業接受全程輔導。
二、打造上市(掛牌)企業聚集區
支持已在海外上市的創新企業回歸A股市場,并給予其辦公場所、人才獎勵等方面的支持。依托存量樓宇打造上市(掛牌)企業培育基地,吸引優質的上市公司、新三板掛牌企業入駐培育基地,形成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集群聚集效應。
三、加大上市(掛牌)企業資金支持力度
對在境內外上市(掛牌)的本區企業給予總額最高300萬元的補貼。支持新三板掛牌企業規范運營,對新三板創新層企業給予每年10萬元的補貼。鼓勵新三板掛牌企業通過定增、發行優先股等方式融資。
四、引進優質上市(掛牌)企業資源
鼓勵優質上市公司和掛牌企業在本區發展,對上市公司提供“一企一策”專項服務。對促進本區上市(掛牌)企業發展的中介服務機構,給予最高6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獎勵。
五、加強上市企業人才培養
對參加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董秘資格培訓的本區擬上市企業和上市公司,給予培訓費100%補貼。對上市公司及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在博士后流動站、人才引進、科研經費投入以及高級管理人員的子女教育、醫療保障及生活配套等方面給予支持。對符合條件的本區企業納入重點企業服務名錄。
六、完善企業上市聯席會議機制
海淀區促進企業上市聯席會議負責統籌全區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加強溝通對接,研究“龍門企業”標準,發布“龍門企業”名單,建立上市后備企業名單年度動態更新機制,健全對擬上市企業合規經營的輔導協商機制。
七、鼓勵上市公司開展并購重組
對實施境內外并購的本區上市公司給予年度最高不超過400萬元的并購補貼。支持符合條件的已上市綠色企業通過并購布局綠色全產業鏈、通過增發等方式進行再融資。設立并購基金投資獎勵,支持并購基金參與本區企業并購重組,積極服務具有海淀特色的高精尖企業。
八、強化企業(掛牌)上市培育輔導
建立本區擬上市(掛牌)企業信息登記服務系統,通過掌握擬上市(掛牌)企業的個性化需求,提供更加精準的服務。分階段、分行業、分類別定期組織專題培訓,開展調研、座談、投融資對接會等活動。
九、拓展擬上市企業融資渠道
為擬上市企業提供長期、及時、低成本的資金支持,鼓勵企業通過投貸聯動、發行債券等途徑融資。對取得純信用貸款的本區擬上市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的貸款貼息補助,對運用直接債務工具融資的本區擬上市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中介費用補貼。
十、營造企業上市良好氛圍
整合政府資源,優化服務方式,對上市公司、新三板掛牌企業、擬上市企業和上市后備企業制定具體服務措施。強化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等單位的對接合作,立足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以及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等特色行業,支持新經濟企業發展,引導和鼓勵更多的創新型企業在境內上市。加強對公司上市(掛牌)后的跟蹤服務,做好風險防范和處置工作。